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参与浙江东海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交易商,发挥平台优势、体现山羊绒作为民生产品的特点,交易中心特推出山羊绒成衣交收的延伸服务。为交收服务的顺利进行,根据《东海商品交易中心商品交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东海商品交易中心现货交易协议交收实施细则(暂行)》及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说明。
第二条 山羊绒成衣交收服务的款式有羊绒衫、羊绒大衣、羊绒配饰等,款式及费用情况请点击“山羊绒成衣款式”。
第三条 买方交易商需要成衣交收时,仅需按成衣对应的数量以协议交收的方式买入交收山羊绒产品,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第四条 成衣交收服务提供方负责根据其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快递方式,买方需要指定寄送服务须和成衣交收服务提供方沟通并协商相关事宜。
第五条 成衣交收流程
5.1 买方申请成衣交收。持有山羊绒买入合同的交易商在每交易日9:00——15:10将《东海商品交易中心山羊绒(成衣)交收申请单》(见附件一)通过其开户时预留的指定邮箱发送到交收部邮箱(jiaoshou@esce.cn),交易中心在当日给出书面答复;
5.2 交收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配对合同,货款按照上一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结算,同时按照货款的20%冻结双方的交收保证金。买卖双方交易商确保交易账户中有足额可用资金;
5.3 买方在配对合同中提出协议交收申请,申请的交收类型选择“场内结算场外交货”;
5.4 成衣交收服务提供方在系统中对买方提交的协议交收申请做出响应;
5.5 交易中心及时冻结买方货款,资金不足的交易商应在下一个交易日11:30之前补足;
5.6 交收货物将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若买方未在协议交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成衣交收提出异议的,系统将默认买方对成衣交收无异议;若买方对收到货物的数量、款式等有异议,应及时联系交易中心及成衣交收服务提供方;
5.7 买方未对成衣交收提出异议或者异议已解决,交易中心将货款划转给成衣交收服务提供方交易商;
5.8 发票开具及确认。成衣交收服务提供方收到货款后给买方开具发票,买方在成衣交收服务提供方收到货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确认发票,若买方在此时间内没有对发票提出异议,交易中心默认买方对发票无异议并在第5个工作日的下一个工作日释放成衣交收服务提供方交收保证金;
5.9 交易中心释放成衣交收服务提供方交收保证金。
5.10 成衣定制交收流程结束。
第六条 违约处理。违约情况及处理参照《东海商品交易中心商品交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相关交易规则执行。
第七条 参与或者计划参与成衣交收的交易商应确保对交易、交收及结算等业务规则得到充分和准确的理解。
申请日期: | |||
交易商名称 | 交易商代码 | ||
产品名称 | 山羊绒 | 产品代码 | |
成衣条码 | 对应羊绒数量 | 手/公斤 | |
尺码 | 件数 | ||
成衣名称 | 颜色 | ||
持仓信息截图 | 资金信息截图 | ||
物流信息 | 收货人: 联系电话: 收货地址: 邮政编码: |
发票信息 | 客户名称: 税号: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
备注 | |||
说明 | 1、申请前确保交易账户中有足额可用资金; 2、交收部专用邮箱为:jiaoshou@esce.cn。 经办人(签字): |